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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06:00:00

修訂逃犯條例爭議 律師會罕發立場書:不應急於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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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完成5日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而法案下周三將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審議。不過,有關修訂仍備受社會爭議,繼早前30名特首法律界選委去信特首林鄭月娥邀約公開見面解釋修例被拒後;一向被指取態較親建制的香港律師會,昨罕有發表措詞鮮明,反對修例的立場書。另方面,林鄭月娥昨就修例會見約70名外國領事及約20名國際商會代表,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會面後認為會面有用。

 

律師會昨終就修例發表共11頁、質疑當局修例的立場書。立場書指修例有深遠重大的影響,應全面審視引渡制度,並諮詢持份者及社會各界,而非倉促通過修訂程序。立場書指特首由中央委任,並非普選產生,特首所批的移交證明書根本難以保障被移交者。


律師會建議域外法權
立場書指即使為處理台灣殺人案,亦只需透過修例,將謀殺及誤殺納入《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香港法院就可擁域外法權審理陳同佳案;又指現時修訂法案,容易將個案移交變為將香港長遠引渡回內地的機制。

而當局經常提及移交申請有「法庭把關」,律師會指法庭毋須效法英國,核實申請方的證據,而且被申請移交人士、即辯方亦不能提出證明反駁申請方的證據可信性,冀修例擴大法庭審視權力,以監督移交申請。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認為,倘港府要下周三將法案直上大會,冀於引渡過程加入更多不同的保障。對於法律界人士於今天發起第五度黑衣遊行,彭韻僖指會方中立,不會主動參與,亦不會阻止會員參加。


大律師李安然認同律師會擔憂
根據現行《逃犯條例》,法庭已不能接納被移交人士提交證據反駁申請方的證據可信性。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指律師會的擔憂合理,並解釋現行機制只處理簽訂長期協議,或經立法會審批的個案移交,背後假設疑犯被移交後獲公平及完整審訊,政府不應將疑犯移交至懷疑得不到公平審訊的地方,惟當局修例將受各方質疑的內地司法區納入,把個案移交與長遠系統捆綁,做法並不理想。

至於港府簽署國際公約,不能移交提出酷刑聲請的人士,修例後港人能否以此避免移交至內地?熟悉人權法的律師何佩芝指,難民庇護與酷刑聲請概念類似,只是前者列明有出國元素,而後者亦一般處理「國與國」的申請,但內地與香港屬相同國家,據她所知暫無相關案例,料將來若有相關個案,亦需法庭釐清當中法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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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會長馮偉華(左二)指有中小學教師憂修例後,帶內地交流團闖禍。

教協會長馮偉華(左二)指有中小學教師憂修例後,帶內地交流團闖禍。

教協:逾八成教師反修例
另外,教協於上月向10萬名會員作抽樣民調,結果顯示近81%不同意政府修例,將在港市民引渡至內地或其他地區受審,83%擔心修例後會威脅港人的人身安全,近82%同意當局應撤回修例並以其他方式,例如港人港審方式處理陳同佳案。教協認為,民間反對修例的強度屬近年罕見,通過法案會嚴重衝擊本港法治及人權保障,呼籲教育界及市民出席民陣將於周日(9日)發動的「反送中大遊行」,另據悉警方將以七一遊行規格,部署千五至千六名警員應對遊行。(相關新聞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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