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是入境事務主任的男子在半山區住所,於2021年涉以手機偷拍對面大廈單位女住客穿吊帶背心及出浴後赤祼情況的照片,並將相關影像上載至社交平台及Telegram群組,被告早前被裁定3項窺淫相關罪成,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6個月。
37歲被告唐嘉麒,任入境事務主任,已被停職;被控於2021年10月22日,在半山區輝煌臺一單位,拍攝對面大廈女住戶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並發布相關影像,被控1項窺淫及2項發布源自窺淫的影像。
被告自辯時曾稱,上載至Telegram的群組是「貪玩」。自己當時好奇同「八卦」才拍照,否認抱著偷窺的心態,相片也非經窺淫行為所得,更指自己非暗中拍攝。
裁判官判刑時說,被告偷拍及發布事主祼照,罔顧事主的權利及尊嚴。就被告在審訊時曾指與事主單位距離近,非暗中拍攝事主,裁判官指,事主案發時處於家中的私人空間,不應因被告的個人喜好等的自私原因,在不知情下被偷拍及發布到網上。而香港人口稠密,法庭須傳達訊息,不可以「樓望樓」暗中偷拍鄰居。鑑於案情嚴重,3罪均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其中4個月分期執行,酌情減刑1個月,最終判處6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