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案,7名白衣人暴動罪成,法庭今日聽取求情。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當中早前已認罪的林觀良求情時稱當時一時衝動,向所有受害人道歉,法官葉佐文指被告在月台的襲擊非常嚴重,即使市民離開,被告亦照打,強調乘客有男女老幼,被無差別攻擊,雙方的武器是不對等,當中有雨傘被打爛,法官形容市民很有勇氣,景象令人傷心,指被告似乎完全喪失理智,會考慮較高的刑期。
至於另一被告、外號「飛天南」的吳偉南,法官指翻看片段看不到有東西擊中他,認為辯方指他在站外被襲擊致暈倒的說法,不能支持作為求情理由,即使英龍圍事件不及元朗站大堂、月台般嚴重,但不代表事件本身不嚴重;另一被告黃英傑,法官指他在案中角色最輕,不需要負最大責任;而另一名被告蔡立基求情時稱自己孝順父母,法官則指被打的人都有父母,不能作為求情理由,當晚不是正常人會做的事,在大堂及樓梯無差別襲擊不認識的人,被告持續打人並非一兩次,是活躍參與者,不能輕判。
家屬庭外拍攝記者:叫國安局拉晒你哋啲X街
在法庭外,有白衣人家屬離開法院時以手機拍攝記者,表示已經拍攝記者的大頭照,稱「(港區)國安法出咗㗎啦,國安法呀,做咩遮樣啫!唔洗遮(樣)喎!行得正企得正怕咩啫」,其中一名女家屬臨走前更爆粗:「今日就上國安局,叫國安局拉晒你哋啲X街!」
本案是首宗涉及721白衣人襲擊案件,原本涉及8名被告,分別為早前已認罪的48歲的林觀良及43歲的林啟明,以及餘下6名被告王志榮(55歲)、黃英傑(48歲)、鄧懷琛(61歲)、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蔡立基(40歲),當中除了王志榮,其餘5人全部暴動罪成。法庭早前將案件押後到今明兩日聽取求情,本月22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