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今日表決通過反食品浪費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報道簡介其中幾條重要法規,包括「公務活動用餐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可獎勵『光盤行動』消費者」、「點餐浪費可收廚餘垃圾處理費」、「商家誘導誤導超量點餐,最高罰1萬」、「食品生產經營者嚴重浪費,最高罰5萬」、「製作發布傳播暴飲暴食視頻節目,最高罰10萬」。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近年曾統計,內地每年僅在糧食倉儲、運輸和加工等環節造成的損耗,就超過3,500萬噸,相當於內地一個產糧大省的年產量。在餐飲環節,根據世界自然基金會(WWF)聯合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發布的《2018年中國城市餐飲食物浪費報告》,內地僅城市餐飲,每年食物浪費總數約為1,700萬至1,800萬噸,足夠3,000萬至5,000萬人吃一年。
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8月以「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感慨餐飲浪費現象「觸目驚心、令人痛心」,並直言即使內地糧食連年豐收,仍要對糧食安全有危機意識,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帶來的影響,更是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習近平當時強調,要加強立法、監管,採取有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同時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切實培養節約習慣,「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全國人大常委會隨即啟動反食品浪費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