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佛教及道教商業化問題嚴重,宗教局、中宣部、統戰部、網信辦及發改委等12個部門聯合發表《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從多方面禁止任何人或組織透過宗教牟利,包括嚴禁商業資本介入宗教及不得投資或承包經營宗教場所。
文件提到,內地佛教及道教發展平穩,但有關投資建造、承包經營寺廟宮觀等商業化問題為社會詬病,當局認為,放任問題將敗壞社會風氣,引發權力尋租及灰色交易等腐敗行為,故決定提出一系列措施整治,包括要明確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的非營利性質;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假借佛教道教名義展開活動謀利、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為主的景點不得收取高價門票;繼續整治濫塑大型露天宗教雕像,規範燒香和放生活動,以及規範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使用經營活動收益、加強佛教道教團體和場所財務監管等。
背後利益複雜
據悉,內地近年先後有多間寺廟被揭發牟取暴利,山西五台山2013年曾查封兩間非法斂財「黑寺廟」,北京千年古剎潭柘寺2014年被發現寺內「功德箱」實為景區的收入來源之一;河南登封嵩山少林寺近年亦涉足商界,現任方丈釋永信創辦大量公司,業務有寺廟管理、旅遊及經營武館等,每年收入上億元人民幣。由於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牽涉面廣,利益糾葛複雜,文件強調,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與公安、住建等相關部門應加強各自領域監管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