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青野表示,實施過程中持續完善是正確,特區政府實施得好,是否需要修改要交由全國人大決定。(港台圖片)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3名上訴人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終極上訴得直。特區政府表示,會積極審視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經驗,研究如何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相關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
在北京,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孫青野表示,相信法官依法公正審判。被問到《香港國安法》是否有需要修改的空間,他說,實施過程中持續完善是正確,特區政府實施得好,是否需要修改要交由全國人大決定。
黎智英並非個別國家總統兒子 「為何要特赦」
對於有海外意見提出應特赦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孫青野,在全國兩會期間接受訪問時說,要依法處理和尊重法官,不應向法官施壓,反問指黎智英並非個別國家總統的兒子,有何要特赦的理由。
香港不存在人權問題 其他國家不應指手劃腳
孫青野指,《基本法》第23條立法補足了香港國安短板,美國或其他國家制裁本港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是無理,反問相關國家為何不制裁自己國家的法官,卻要制裁香港的法官。他又強調香港不存在人權問題,其他國家不應該指手劃腳。
孫青野說,23條立法前,香港年輕人對國安意識淡薄,應該在校園推行學童能夠理解的國安教育。
陳弘毅:法例修改不涉輸打贏要
全國政協委員、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在全國兩會接受訪問時說,終審法院認為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上訴人是外國代理人。
陳弘毅說,法院角色只是解釋及執行現有法例,現有法例隨時可以修改,但不具追溯力,法院之後要根據新修改的法例判決,因此法例的修改並不涉及輸打嬴要。陳弘毅又指,國安法實施細則由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制訂,亦會由委員會決定是否需要修改,毋須經全國人大處理。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