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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7 06:00:00

兩項專業失德罪成 陳以誠遭除牌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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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醫學會副會長的兒科醫生陳以誠(圖),涉嫌處理一名男嬰傷口不當,導致男嬰需截指,被控3項專業失德罪。醫委會昨裁定兩項罪成,包括無妥善處理傷口,以及在收費單上虛報為男嬰縫針,兩項控罪各除牌3個月,分期執行,陳稱會與律師商討會否上訴。
 

3項專業失德控罪包括在09年8月10至20日期間無妥善處理病人右手無名指傷口;同年8月13日於一份保險表格中聲稱於8月10日曾為病人縫針,但實際沒有;以及同年8月13日於收費單上寫於8月12日為病人另一個割傷的傷口縫針,但實際沒有。

醫委會暫委主席麥列菲菲稱,男嬰曾到威院求醫,出院後向陳以誠求醫,陳在檢查時已知傷口在流血,並處方皮膚黏合劑治療。男嬰在覆診時,陳曾檢視傷口,並處方抗生素及以繃帶包紮,但陳在8月18日檢查時無拆除繃帶,在8月21日拆除時才發現手指發黑及組織壞死,需切除無名指。

對於控方質疑陳以誠以皮膚黏合劑處理正流血的傷口,醫委會接納辯方指屬醫生臨床治療決定,但她稱,一般處方皮膚黏合劑非最適當做法。她又指,指尖部分在包紮時應外露,以便檢查傷勢,但相片顯示男嬰指尖在8月18及21日診症中無外露。

麥列菲菲稱,陳以誠無指示男嬰父母定時檢查傷口的血液循環,故裁定陳無妥善處理傷口;而陳在8月10日處方皮膚黏合劑,效用與縫針相若,故裁定第二項控罪不成立,但第三項控罪,無證據顯示陳有為男童另一割傷傷口縫針,故裁定該控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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