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在去年9月頒布和實施簡化機制,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至今共有6名人員被發出「第12條行動」通知書。
楊何蓓茵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其中1人在指定觀察期內工作表現有改善而獲部門暫緩「第12條行動」;1人自行辭職;1人在指定觀察期內工作表現仍然欠佳而將獲發「擬令退休通知書」;其餘3人仍在指定觀察期中。目前未有個案達到終止聘用的階段。
她提到自去年9月至今,有1名人員在舊機制下被著令退休,該個案的處理時間為2年7個月。公務員事務局會繼續督導部門善用簡化機制,加強監察部門對個案的處理,並已透過季度報表,監察各部門可能和處理中的「第12條行動」個案。對於長時間仍未完成的個案,局方亦會主動向部門查核個案進度,並提供意見。
另外,2020至2021年度起的3個財年,共有32名公務員因工作表現欠佳,不獲增薪,涉及24個部門,當中在2022/23年度房屋署有4人,其餘部門包括建築署有3人、另有郵政、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警務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