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澤頤指網上性誘識威脅不容忽視。 (陳穎琳攝)
性罪行對受害人帶來難以磨滅的影響,對於兒童受害人,更有可能造成永久的創傷。警務處的研究發現,超過六成受訪學生曾遭遇「網上性誘識」,包括收到色情訊息、被要求提供裸露照片,甚至被誘約見面後遭性侵;3.7%稱曾在見面時發生性接觸。警務處長蕭澤頤指,「網上性誘識」威脅不容忽視,呼籲家長及教育持份者攜手合作,為下一代締造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警務處於去年2月至11月期間,在10間香港本地中學訪問了2,018名12至16歲中學生,共獲得1,950份有效答案,結果於昨日舉行「保護兒童漫畫畫系列發布儀式」暨「應對網上性誘識:識別與預防」跨專業研討會時發表。調查發現,只有38%受訪學生表示未曾遭遇「網上性誘識」,另62%曾遭遇誘騙者不同程度的接觸;當中有1.5%,即29個人與誘騙者出現嚴重程度的接觸,為高風險群組。
在受訪學生中,有8.7%表示曾收到成年人向其發送有關性的照片或影片;3.3%則表示曾發送涉及自己性內容的照片或影片;7.9%曾與網絡認識的成年人見面;甚至有3.7%稱曾在見面時發生性接觸,當中更有性接觸6次或以上。
研究亦顯示,當兒童使用社交媒體的年齡愈小、時間愈多及帳戶愈多,均會顯著增加其受到「網上性誘識」的風險。在高風險群組的受訪學生中,6歲或以下開始使用社交媒體,比16至18歲高出2.21倍;惟結果亦顯示,10至12歲開始使用社交媒體人士只有7%,比13至15歲(10%)及16至18歲(14%)均更低。警察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指,對於10至12歲是否為最適合教導兒童使用社交媒體的年齡,仍有待調查。另一方面,雖然在低風險群組中,女性風險比男性高出1.457倍,但在高風險群組中男性比率卻比女性高,顯示男生雖然會比女生少一點被誘騙的機會,卻可能有更弱的自我保護意識。所以在性教育上,不論男女也不容忽視。
網絡兒童性誘識比想像中普遍,蕭澤頤指出,警方去年錄得1,359宗侵害兒童性罪行案件,其中94宗涉及網上元素;而今年首兩個月已錄得10宗「兒童網上性誘識」案件,包括兩宗強姦案,受害人年僅12歲,顯示「網上性誘識」的嚴重性及上升趨勢均令人憂慮。學校、家長及學生須共同配合,以教育、監管和信任為三大關鍵,全方位打造更安全的網絡環境。他亦認為教育兒童安全上網與其他防罪工作一樣,須「從小做、持續做、一起做」,呼籲家長及教育持份者繼續攜手合作,培養孩子勇於拒絕危險的能力。

前線社工透過影片分享真實案例。(陳穎琳攝)
個案青年指互傳裸照交友屬正常
前線資深社工朱香雄在研討會上透過影片分享真實案例,有個案青年表示自己會在網絡上以噓寒問暖、投其所好吸引女性,一開始會很正經,在熟絡以後再開始測試對方底線。當發現對方不抗拒就會說話愈來愈大膽,直接表現出對對方身體好奇,並要求提供身體照片,如腿或胸部,更直言過去大部分女生均答應發送照片,「出來結識朋友,談到一定程度後一定會想發生性行為。如果連性感照片都不傳,關係很難發展下去」。朱香雄指出,部分青年在現實中或對性話題表現保守,但在網絡上卻可以很開放;加上在現實中缺乏愛,即使知道網絡充滿危機仍會選擇投身其中。父母若想要避免子女受騙,應主動與其溝通網絡安全問題,鼓勵子女分享在網上所遇到感不適或疑惑的事情。
警方將推出一套八冊的「保護兒童漫畫書」,內容涵蓋網上性陷阱及裸聊勒索等,將陸續派發至全港逾1,500間小學、幼稚園、公共圖書館及相關非牟利機構,全方位傳遞保護兒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