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裝修判頭賴志超,6年前在旺角砵蘭街疑因心臟不適而報警求助,警方、消防找不到其準確位置。逾2小時後,他被途人發現倒臥路邊,救護員到場後證實他已死亡。死因庭陪審團今日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並建議警察及消防應加強向公眾宣傳報案方法的指引,及加強接線生提問技巧的培訓。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陪審團指,根據法醫證供,死者患有嚴重的支氣管肺炎,生前應有病徵,但因每人身體不同,死者亦有慢性疾病,所以難以確定死亡時間。如果陪審團接納法醫證供,考慮死者主要死因為支氣管肺炎,而又接受此疾病為自然產生亦可致命的,即可裁定死於自然。
建議加強訓練接線生提問技巧
陪審團建議警方及消防加強訓練接線生的提問技巧,例如詢問報案人附近的地鐵站、燈柱及消防喉取水位編號,以獲取可於系統定位的資訊。陪審團亦建議警方及消防加強向公眾宣傳報案指引,認為報案人也有責任提供正確資訊,例如街道名稱、街號、大廈、消防喉及燈柱編號等,需提醒公眾提供店舖名稱未必能找到位置。裁判官周至偉對家屬表示,明白死者的離去對家人帶來很大衝擊,希望家屬能節哀順變。
在早前的審訊,當時接獲事主報案的前警方通訊員陳燕芳指,當日早上5時57分接獲報案,要求傳召救護車,陳即時接線至消防通訊員。但事主無法說出準確位置,只指身處砵蘭街、太子近「美光瓦仔」。陳使用報案中心電腦的內置地圖,輸入「美光」後卻顯示沒有搜尋結果。
消防搜尋約7分鐘後收隊
案發時負責接線的消防隊目江學智稱,砵蘭街長約1.5公里,如果不縮窄範圍會無法安排最近的消防局出車。由於事主最後提供太子區,故他將求助人位置定於太子道西與砵蘭街交界。救護總隊目姚忠強則指,他於早上6時10分到達現場,惟沒有發現求助人身影,他在附近一帶搜尋約7分鐘後通知電台收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