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去年趁同住22歲繼女洗澡時,透過浴室門一個洞口偷看近1分鐘,被妻子發現大怒報警。六旬翁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求情稱酒醉下犯案,被告早前承認1項窺淫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今(18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指,被告的行為屬違反誠信,更是在事主自覺最私隱的地方侵犯對方,監禁無可避免,惟接納被告有悔意,判其囚20日。
太太及繼女已搬走
案情指,被告Y.T.M.(66歲,店舖助理)被控於2022年8月26日晚上約11時,趁繼女X在單位浴室內洗澡時,透過浴室門上一個約3厘米乘1厘米的洞口,偷看近1分鐘,期間被X母撞破。X得悉後大叫,二人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起初保持緘默,其後承認「一時性衝動犯事」。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醉酒犯案,感到「無地自容」、「好唔安樂」,太太及繼女在事發後已搬走。另報告顯示,被告無性或心理問題,重犯機會低,最終被判監禁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