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1月20日接獲一名48歲男子報案,指早前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透過充當刷單員於網站平台以點擊購買奢侈品推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
約447萬元分34次存入至對方指定的多個銀行帳戶
事主遂按騙徒指示,將約447萬元分34次存入至對方指定的多個銀行帳戶作平台購物之用。惟事主其後嘗試從該網購平台中提取款項不果,懷疑受騙,於是報警求助。案中事主共損失約447萬元。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指出,騙徒的招聘廣告一般聲稱「搵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對應徵者年齡及學歷要求低或無需工作經驗及履歷;不會提及實際職位或工作內容,並只提供即時通訊軟件或手機號碼聯絡方法。有騙徒更會於受害人初次存款後以發放佣金來獲取受害人信任。警方呼籲市民,如有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