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主黨屯門區議員盧俊宇2020年11月在社交媒體發帖謊稱,他出席元朗721事件紀念活動時遭警員反鎖雙手拘捕後帶到警署,去年經審訊後裁定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現已完成服刑。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而到高等法院申請覆核,上訴庭雖認為正確判刑應是即時監禁,但考慮現今所有因素後決定拒絕律政司申請,詳細書面理由將於半年內頒布。
控罪指,40歲被告盧俊宇被控於2020年11月23日,於屯門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鋪外,向警長文嘉明表示11月21日遭警方截查,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文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