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去年7月15日休班期間,在粉嶺一鳴路一間酒樓消遣後打算醉酒駕車,被兩名同袍勸阻,其後涉嫌拳打及咬傷督察同袍。警方經調查後,再發現陸除了於案發當日危險駕駛及襲擊三人外,亦曾於去年6月22日,在粉嶺和滿街涉三度猥褻侵犯同一名女子。他被控非禮、襲擊等7罪,今(31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排期明年8月12日開審,預留12天審期,並將於6月18日作審前覆核。
控罪指,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警察,他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及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