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時任警員於2019至2021年期間,於3個非法賭博網站收取投注,金額逾600萬元,他今(18日)於區域法院承認6項洗黑錢罪,暫委法官鄧少雄押後至4月1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期間索取被告背景和心理報告,被告還柙。
被告鄺嘉傑,30歲,今承認6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涉款共約607.7萬港元。控方透露,被告於2016年入職為警員,2021年被停職,2023年3月被捕。
以現金存入馬會戶口
案情指,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間,有33筆共港幣122.7萬的存款,由譚家偉先生的兩個銀行帳戶存入被告在中銀的儲蓄帳戶;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間,則有5筆共港幣16.5萬的存款,以現金存入被告在賽馬儲帳戶。同一時間,5筆共港幣16.4萬的存款,轉帳存入被告的中銀儲蓄帳戶。
再存至中銀戶口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譚案發時向他提供賭博帳戶,他則透過該等帳戶在網站「沙龍娛樂城」賭博。被告投注中彩後,譚便以現金把贏得的錢交給他,他繼而存入中銀儲蓄帳戶或賽馬會帳戶。
另於2020年1月至10月,328筆共91.1萬元存款經轉帳存入星展信用卡帳戶,及有32筆共10萬存款經轉帳存入中銀信用卡帳戶。此外,於2020年4月至5月12日,500筆共258.3萬元存款經轉帳存入中銀儲蓄帳戶,及有170筆共54.1萬元存款經轉帳存入眾安儲蓄帳戶。被告在錄影會面透露,他當時在網站「世博」、「22 Bet」開設帳戶和賭博,並先後用上述帳戶收取投注中彩所贏得的錢。被告最後於2023 年3月22日被捕。
求情指失去熱愛工作已是重大教訓
控方就被告警務身份申請加刑,辯方回應被告非執行職務期間干犯本案,只是以普通人身份墮入賭博,根據上司評價被告也沒因賭博影響工作表現,續指被告失去其熱愛的工作已是重大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