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創辦人兼行政總裁劉強東(圖)去年8月涉嫌在美國強姦一名明尼蘇達州大學中國女學生,雖然美方已於去年12月宣布證據不足,不作出刑事起訴,但涉事女學生劉婧堯(音譯,Jingyao Liu)在當地時間周二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將劉強東及京東列為被告,指控劉強東強姦及非法監禁等,並認為京東需就劉強東的行為負責,而兩者應共賠償5萬美元(約39.2萬港元)。劉強東及京東的辯護律師均批評指控不實,會堅決辯護。
起訴書指,劉女事發當晚參加劉強東組織的商業社交晚宴期間,遭劉強東強迫飲酒,事後更遭其帶上一輛豪華轎車猥褻。劉女要求劉強東送其回家,但劉強東尾隨入屋並將其強姦,而事件導致其退出大學秋季所有課程,尋求專業諮詢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