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劏房租務管制」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自1月生效以來已逾3個月,當中包括規管業主不得濫收水電費等,有團體調查發現,租管實施後,按水務署或電力公司帳單繳費的受訪者不足一成,逾八成受訪租戶指業主未有出示帳單。調查亦反映逾半受訪者表示不了解條例、逾七成人指即使業主違反條例,亦不會主動向差估署查詢或舉報,近半人憂被業主逼遷或破壞之間關係、四成人怕程序繁複,更有兩成人不相信政府會嚴厲執法。
劏房租管禁止業主濫收租戶水電費,亦須出示繳費單副本。「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調查指,調查期間,38.4%受訪者用水收費每立方米10元至14元,約28%則為每立方米15元至19元,按水務署帳單繳交水費者得9.3%。81.2%人指,條例生效後沒有收到出租人提供水務處帳單讓租戶參考計算攤分款額。電費情況類同,43.4%人指每度電1.6元至2元、36%為每度1.1至1.5元,得9.4%人按電力公司帳單交電費。81.2%人指,條例生效後未收到出租人提供電費單。團體指,反映業主未有遵從規定,如情況持續,條例只會形同虛設。
團體指受訪者自我評估對條例了解不多,51.4%受訪者表示不了解;在回內容測試中,5分滿分作參考,81.2%人僅得0至2分,不足兩成人取3分或以上,反映劏房戶對租管條例認知不足。逾七成人指,即使業主違規也不會查詢或舉報。
團體上月7日至28日問卷訪問344名劏房戶,收集劏房住戶現時的租務情況,以檢視條例的實施情況,了解劏房住戶對條例的認識程度,並根據問卷調查結果作出建議。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認為,差估署應該盡快清晰公開調解服務的準則和舉報程序,增加劏房住戶對條例執法的信心,加強條例的成效,並應加強宣傳推廣和公眾教育,並盡快檢討及設立檢討機制保障劏房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