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協助指明專業人員識別須舉報的個案。勞福局向立法會提交正草擬中的指南框架,包括身體虐待、性侵犯、心理虐待和疏忽照顧等四類須舉報情況的舉報決策流程圖,以及問卷形式的輔助分析框架,並就各類個案列出個案情境範例。
文件中羅列不同個案情境,如「班主任發現6歲小一男生看似十分疲倦和悶悶不樂,獨自坐在操場一角,於是向對方詢問擔心甚麼。男童透露,父親向母親提出離婚,母親感絕望,開始依賴酒精,情緒不穩,有燒炭自殺念頭,因擔心男童無人照顧,擬一起結束生命。男童更發現母親已購買一袋木炭回家,因十分害怕而只睡了3小時。」
文件指,強制舉報者即小學老師要考慮因素是,懷疑施虐者已提出會對兒童造成嚴重傷害的具體計劃(即一起燒炭自殺的念頭而危及兒童的生命);表現出可能會導致該具體計劃在不久將來實現的行為和特徵(如依賴酒精,情緒變得不穩和有自殺念頭),因「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建議採取的行動為必須強制舉報。
文件亦指出,每宗虐待事件有其獨特性,強制舉報者應考慮個案的具體情況,作出專業判斷,採取適當行動。若在緊急情況下,強制舉報者應即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