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錦屏樓上周日(15日)一名患精神病的男子企圖持利器向家人施襲,疑手持菜刀及鉸剪襲擊母親及妻子,並衝向警員,最終被開槍擊斃。死者妻子及死者胞兄今日(22日)身穿喪服及帶同死者遺照,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並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望警方還死者一個公道。遺孀表示,當時家姑被丈夫襲擊,自己打算找家翁協助控制丈夫,然而家翁當時不在家中,因此便按家姑吩咐入房報警求助。她批評警方執法過度,強調丈夫事發時全程施襲只是拳打,並無工具武器,「拎刀係驚警察過嚟,我都無見佢揸過刀! 」
胞兄認為1.5米下警方有更多選擇
遺孀又稱,事發時已多次透過電話,向警員重覆不要開槍,並質疑警方為何不用胡椒噴霧,而談判專家亦「完全無溝通」,認為警方事發時的做法「好唔合理」。遺孀稱,事後十分後悔報警,「我好後悔報警,我害死咗老公」、「報警係叫你幫助我,唔係叫你殺死我老公」。她續說開槍「打佢手手腳腳」也能接受,「但一槍打死佢真係接受唔到」,直斥「點解(警方)要咁殘忍打死佢?我真係接受唔到!」
同行的死者胞兄亦表示,好後悔當日報警。他又表示,事發時胞弟只是在客廳遊蕩,而則母親及弟婦均在房內,故沒有明顯危險、沒有需要報警;他他續稱,當日有3名警員到場,均持長棍及盾牌,相信在1.5米下警方有更多選擇。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符合守則
警方回覆《am730》查詢稱,對於這宗十分不幸的事件深表難過,向死者家屬表達深切慰問,又重申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以及各種不同程度的武力方面有嚴謹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上亦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他們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警方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經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作全面調查。 完成調查後,警方會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由死因裁判法庭決定會否展開死因研訊。
蕭澤頤:警隊內部有嚴謹的武力守則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日前曾回應事件指,對死者家屬表達深切慰問外,強調警隊內部有嚴謹的武力守則,亦有定期槍械訓練。他又指出,死者當日手持菜刀及剪刀,在場警員重複警告後迅速衝向警員,在電光火石之間,最近僅1.5米距離。
他又反問道:「大家想像下,咁嘅情況下,如果有兇徒拎住可致命武器衝過來,對住你,假設有警員在場,你希望佢作出果斷行為盡快制止,還是叫停談判?希望大家認真諗諗。」蕭澤頤強調大家都不希望事件的發生。蕭澤頤更表示不要標籤精神病患者,任何人手持致命武器,警員都會作出專業、果斷的反應,以防人員傷亡,他又強調非常重視案件,已交由重案組全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