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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 09:00:00

區家麟被捕|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深夜獲准保釋7月中旬報到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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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家麟被捕|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深夜獲准保釋7月中旬報到 (更新)

區家麟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在扣留近17陷時後深夜獲准保釋,7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網上片段截圖)

【4月12日09:00更新】區家麟昨日晚上約11時40分,獲准保釋離開警署。他雙手合十向傳媒表示:「多謝大家關心」及「抱歉今日唔方便講太多嘢」。警方表示,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4月11日】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經深入調查後,今日於葵涌拘捕一名54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十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該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指,行動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據了解,被捕人士正是資深傳媒人、中大新傳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

消息指,國安處今早6時上門搜屋,其後將區家麟帶返葵涌警署;事件相信與他在《立場新聞》發表的評論有關。記協下午發表聲明,對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被捕表示深切關注,憂慮事件將進一步損害本港新聞自由。記協促請警方盡快交代案情,同時要求政府保障香港市民依《基本法》所享有的新聞及言論自由。

國安處拘54歲男子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消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被捕 (更新)

李家超表示,任何行業都要奉公守法。(林俊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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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任何行業都要奉公守法

宣布參選特首的李家超今日被問到,區家麟被捕會否削弱新聞自由,他稱任何調查的案件都交給執法部門處理,自己亦已離開政府,不了解案件細節。李家超其後再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在《基本法》中有清晰保障,並稱《基本法》由回歸至今一字不改,相信只要依照法律框架,就會有充分自由和空間。他強調,自己已離開政府,不作評論。李家超在中午再見傳媒,他稱無論任何行業都要奉公守法,外界不應因為某一案件及涉事者的個人背景,就聯想成另一種揣測及攻擊。他重申本港是法治社會,處理任何問題都按法律原則,本港司法制度亦受國際尊重,任何人都應該對香港充滿信心。

林鄭月娥不評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

林特首林鄭月娥出席抗疫記者會時,亦被問到到區家麟被捕的問題。她說,作為行政長官或非執法的官員,都不會評論執法個案,但指香港是法治社會,強調《港區國安法》的頒布是貫徹落實保障國家和香港的安全,因此「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法治社會一向重視的價值。她又說,《基本法》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而《國安第》第4條亦特別列明,保障國家安全的同時,亦維護《基本法》保障的個人自由。

新思維:應公布更多資訊釋除打壓傳媒疑慮

新思維表示,警方應該在不影響查案的情況下,公布更多的消息,又稱案件涉及傳媒人在傳媒的工作,公布更多資訊讓傳媒業界及公眾了解,有助釋除打壓傳媒的疑慮。新思維又說,應讓涉案人士盡早接觸律師,保障涉案人士基本權益,並稱由於案件需時搜證,應讓涉案者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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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54歲男子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消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被捕 (更新)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

區家麟曾主持港台《自由風自由Phone》

區家麟是本港資深傳媒人,不時在不同平台發表評論文章。區家麟曾主持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11年,至去年6月底在節目尾聲稱收到港台通知,「最後一晚」主持《自由風自由Phone》。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列明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或發表煽動文字、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或輸入煽動刊物(其本人無理由相信該刊物屬煽動刊物則除外),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而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