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發出關愛隊在公共選舉期間須遵守的指引,指由於關愛隊是政府委聘關愛市民的團隊,在公共選舉中必須保持中立,亦必須避免令人就此有所誤會。因此,相關人士不得以關愛隊的職銜名義作為候選人、支持某候選人或參與選舉活動,倘以其個人名義或其他身分參與選舉亦必須小心行事,以免令人誤會是以關愛隊職銜名義行事。而有關人士在任何時間不得動用關愛隊的資源參與和選舉有關的活動。
如參選必須停止參與關愛隊工作
若關愛隊成員以個人名義或其他身分成為候選人或選舉代理人,他須預先書面通知所屬承辦團體,亦須事先書面通知民政處。有關人士並須即時停止參與所有關愛隊工作,不可動用關愛隊的資源。因應選舉期間出現的暫時人手短缺問題,關愛隊承辦團體須調配足夠替補人員執行職務,以確保服務計劃如常推行。民政總署提醒必須嚴格遵從指引,否則可能被視為違反關愛隊資助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