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人罹難,事故至今已逾11年,死者家屬一直爭取召開死因研訊,惟在2020年遭死因庭拒絕,直至去年高院上訴庭裁定死者家屬上訴得直,頒令召開死因聆訊。死因庭今(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以閉門形式進行研訊前檢討,據死因裁判官會後頒下文件顯示,已於3月初收到初步調查報告,涉及329名證人供詞,預料警方今年6月初呈交完整調查報告,死因裁判官指目標在今年內開審。
南丫海難|9月前召開第二次研訊前檢討
聆訊今在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作席前處理,據悉周官將在今年9月前召開第二次研訊前檢討,擬定證人列表、書面供辭、專家報告和證供列表等。由於本案發生至今已有相當日子,裁判官指示與訟各方以今年內召開死因研訊為目標。
南丫海難|海事處財利船廠等被列利害關係方
至於本案的利害關係,包括「南丫四號」所屬的港燈、「海泰號」所屬的港九小輪、「南丫四號」的造船廠財利船廠,以及負責驗船的海事處,均被列為有利害關係者。警方的調查方向,包括「南丫四號」船艙防水圍板高度、「海泰號」船頭或包有金屬片等。死因庭證人包括目擊證人、消防蛙人和5名專家證人,當中有人身處海外,暫未知研訊會否由陪審團審理。
事發在2012年10月1日,當時載有124名乘客的港燈「南丫四號」出海觀賞國慶煙花,惟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結果船尾不足兩分鐘,便直插海床,最終39名乘客死亡,包括8名兒童。事後,當局就事件展開調查完成三份報告,分別揭示海事處以往檢驗「南丫四號」出現失誤,未發現船隻與圖則有異,水密門消失,以致撞船後船隻於兩分鐘內極速下沉,但始終未有官員就失誤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