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反修例示威,11月11日「大三罷」期間發生西灣河交通警員開槍事件,中槍當時21歲的周柏均,與另一名20歲男被告胡子鍵被控企圖搶槍及阻差辦公等罪,案件昨開審,2人昨到區域法院(圖1)應訊及答辯,均否認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警員認為遭前後夾擊,被告擬搶槍,所以開槍。
控罪指,中槍的被告周柏均與另一名被告胡子鍵在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成安街十字路口,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又企圖搶去警員的警槍,周柏均同時被控一項拒捕罪。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提到,涉案警員當日打算清走堵路雜物,之後聽到有人大叫「唔好俾佢走」,數名男子走近警員,警員被人用手攬住身體,襲擊頭部,前後夾擊;警員用槍指向周柏均,但對方繼續行、伸出右手試圖搶警槍,期間,胡子鍵和另一名男子在警員背後。警員認為當時遭前後夾擊,於是開了一槍,周柏均腹部中槍,其後胡子鍵企圖搶槍,警員再發射第二及第三發子彈,沒有擊中人。
周柏均在等待救護車時,向警員表示想除下背包及站起來,被警員叫他「唔好郁」,但對方撥開警員並逃跑,其後被追截制服。周柏均中槍後送院,須切除部分肝臟和腎臟。警員則有擦傷。
控方︰根據通訊紀錄被告相約他人一同到案發點
控方指,根據通訊紀錄,周柏均當日清早開始觀察西灣河的布防,並向群組內的其他人匯報,亦相約他人一同前往案發地點。控方又提及胡子鍵在警誡供詞提及,當日見到有一名交通警手持警槍並捉著一名白衣男子,之後聽到槍聲響起,出現耳鳴,而他是想搶回白衣男子但不成功,其後被捕,主控指相關供詞由他自願簽署確認。
控方表示,將會傳召2至3名證人上庭作供,亦會將網媒直播片段、網上片段,以及案發現場附近的警車、私家車及城巴的行車攝錄片段,以及周柏均的WhatsApp和Telegram通話紀錄等作呈堂證供。審訊今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