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軍火佬」的網媒男記者涉嫌去年「國家安全教育日」,於旺角一個街站以粗口罵警,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3項罪名。他受審後今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罪成,判囚一個月,其餘兩項阻差辦公罪及拒絕服從命令罪則不成立。
被告胡家輝,45歲。案情指,他於2021年4月15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喧鬧行為。被告當日在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的旺角街站拍攝,期間有警察到場用橙色膠帶圍住設立街站的人士,並稱若不離開會直接發傳票,被告大叫:「封大啲啦。」又提及「龍和道打人嗰7警」及反問朱經緯係咪警察等,引來數十名途人圍觀。
裁判官:被告提「七警打人」激使他人仇警
裁判官鄭念慈裁決時指,警員當日僅到場維持秩序,未有作出不當行為,惟被告說話時聲浪浩大,態度囂張,又語帶挑釁地質問警員,在10分鐘內多次提到「七警打人」、朱經緯案及警員盜竊等引人注意,必然勾起在場人士想起涉及警員過往不當行為、或使用不當武力事件,激使他人仇視警員,或致他們使用武力並發生肢體碰撞,因此裁定被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
另外兩項阻差辦公罪和拒絕服從命令罪,鄭官指,被告當時沒有阻擋警員鏡頭,不構成阻撓警員執勤,故裁定阻差辦公罪罪脱;至於拒絕服從命令罪,裁判官認為,在場警員要求被告「冷靜」後,被告約1分鐘內已轉身離開,裁定有關罪名亦不成立。
此外,「軍火佬」早前亦涉及多次強姦印傭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