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7日)暫控一名59歲男子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另外一名67歲女子則被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明日(8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國安處昨日(6日)拘捕四男兩女,年齡介乎32至67歲,指他們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其餘4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5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日前指,據調查顯示,被捕男女涉嫌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間在不同法院,包括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嚴重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警方又指,「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