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WSJ)就警方國安處早前在元朗檢走丹麥藝術家高志活創作、悼念「六四事件」雕塑「國殤之柱」發表一篇評論文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華爾街日報》,批評文章毫無根據,嚴重誤導讀者。
鄧炳強在信中表示,警方國安處本月5日持法庭手令,檢走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一件證物,他認為文章質疑執法行動是「靜悄悄地進行」,以及「未經正常程序」,是嚴重不實。他指出,相關調查工作仍然繼續,根據調查發展取證屬合法合情合理,但文章以「藝術品」形容涉案證物,並指案件只涉及「異議」是完全誤導。鄧炳強強調,香港執法部門有責任彰顯公義,警方的行動屬捍衛法治,基於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就有關人士或組織行為採取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和職業無關。
國安處早前在元朗撿取涉國安法案件的證物
警方國安處早前在元朗嘉道理中心檢走「國殤之柱」,指有關證物懷疑與一宗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有關。《華爾街日報》發表一篇以「『顛覆性』藝術在港屬犯罪」(‘Subversive’ Art Is a Crime in Hong Kong)為題的評論文章,指警方「悄悄執行法庭手令」和「不經正當程序」。文章又提到,即使旅發局大力歡迎遊客訪港,但只有政權容許的藝術品可以向外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