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實施後市民需要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廢物,惟目前設18個月「準備期」,其後須待立法會同意才能擬定生效期。環境局長黃錦星重申,設準備期的做法合理,並會成立工作小組定期向立法會匯報進度,認為並非如環團批評般形同虛設,強調計劃「唔可以話係無時限」。
黃錦星於電台節目稱,準備期內需要就指定垃圾袋作招標,並會向物管及前線人員解釋運作守則,以及推行其他源頭減廢措施,否則只會「事倍功半」,認為1年半的預備期時間合適。他強調,期間會成立工作小組定期向立法會匯報進度,「唔係等完18個月之後先去定(方案)」,重申並非不設時限。
初期免費派袋未有定案
對於實施初期會否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黃錦星稱目前仍未有定案,將會成立工作小組處理,但強調當局不會只向部分家庭派發,若決定派發定會全民派發。而就「三無大廈」如何收集垃圾,黃未有明確回應,僅稱該些大廈有許多挑戰,並非只有收集垃圾的問題,形容今次或是「機遇」,用作理順該些大廈的問題。另外,他透露當局已在鄉郊地方試行垃圾徵費,漸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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