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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9 06:00:00

堅持房屋用來住 不能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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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在報告中提出多項改善民生措施,其中的房屋措施可能令港人心有戚戚然——「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此外,習在報告中既提到新時代、新思想及新目標,亦提到新矛盾,指「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日報》解讀指,1981年的十一屆六中全會,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主要矛盾」,指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36年後的社會主要矛盾已不僅僅停留於經濟發展領域,而是拓展到社會發展領域,人民除了要「吃好穿好行好住好」,還有非物質需求,例如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及環境等,而社會生產力水平整體顯著提高,更加突出的問題是發展不平衡及不充分,這意味未來中國會對社會發展及建設更加重視、著力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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