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朗屏電纜橋去年6月21日起火,導致元朗、天水圍及屯門大範圍停電,歷時逾10小時,影響約17.5萬居民。一名居住於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中電逾6,500元的費用,惟中電反駁指,這屬於「無理纏繞或無聊」,案件押後於3月23日宣判。
申索人索償6500元
據了解,申索人為Lo Po Sang,被告為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申索書中指出,2022年6月21日中電沒有在合理時間恢復供電,停電約15小時,令他所購買的食品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失。
申索人指,根據食安中心的建議及呼籲,是次申索食品是不能食用,又基於冰箱的食品太多,只能對其中相對重要食品進行追討,又指因食物購入時,以現金付款,沒有相關付款記錄提供,故今次申索金額按照超級巿場及官網價格進行估值。
申索人的申索食品涉及95項,包括10樽1.5公斤鮮奶、8樽乳酪飲品、12個牛油果、9支神石榴汁、1隻松葉蟹、7盒雪糕、芥菜等,總值6559.3元。
中電反駁稱「無聊」
申索人形容今次審訊是「小市民對大財團」,認為中電30年沒有更換光管已可以作為導致今次事故的事實基礎。
中電反駁指,本案屬「無聊或無理纏繞」,缺乏法律及事實基礎,認為申索人沒有勝算,故申請剔除案件,更反問申索人,報稱有10樽1.5公升鮮奶變壞,即每3日要喝掉兩樽鮮奶,形容是無從稽考。
申索人又質問中電代表「我唔知被告人(中電代表)上個禮拜買嘅嘢有冇單據。因為如果有,我希望被告人可提供出嚟囉」。他又指,自己以前居住美國時,每日要飲1樽1加侖鮮奶,故10樽1.5公升鮮奶大概只夠飲用一周。
案件編號:SCTC02447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