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濾水廠獲立法會批出64.8億元工程預算,審計署發現截至今年3月,核准工程預算已動用49.864億元(77%),當中水務署批出3份工程合約,各工程大致2013年1月至2019年12月完成,但分別延期2.7至19.1個月,合約涉款43億元。
《審計報告》提到,水務署2017年1月批出一份1.8億元合約,為大埔濾水廠供應和安裝4組現場氯氣生產設施。顧問就生產設施貯存危險品事宜向消防處申請,才獲知消防處基於安全理由,不會批准濾水廠新建的現場氯氣生產設施,與原有的液氯處理系統同時運作。水務署需要在牛潭尾濾水廠製氯作過渡措施,而跨廠運送過程中,又曾經發生達100公升的化學品洩漏,影響附近魚塘,最終製氯設施2020年11月才正式完工投入服務,較原定遲2年7個月。
審計署認為,在推展工程項目時,水務署需要採取措施,就貯存和製造危險品和化學品的法例規定,盡早諮詢有關當局。
報告亦提到安裝4組現場氯氣生產設施,顧問發出更改令費用由原先預算費用總額的2.2億元,大增七成、至最終的3.732億元。顧問解釋,在未有詳細工程設計的情況下,更改令預算費用由承建商提供,並由顧問審核。審計署認為,在推展工程項目時,水務署需要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在發出相關更改令前敲定工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