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航空取消2月及3月共128班航班,大約5500名乘客受影響。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至昨晚接獲6宗投訴,共涉款14000元,平均金額2400元,因投訴人涉及的行程較短。
至昨晚接獲6宗投訴
黃鳳嫺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其中有投訴人原定行程往日本米子,但由於米子屬大灣區航空的獨家航線,並無其他航空公司的替代航線,如要經大阪到米子車程要4小時,消費者認為有不便,希望可退回由大阪至米子的車程費用。有個案原定前往泰國,但因航班被更改至晚上才抵達,因事主擔心人身安全,因此希望退回機票款項。
部分投訴涉旅行社 消委會稱應4至6周內退款
她表示,有個案是經旅行社購買機票,但旅行社向消費者聲稱要待3至6個月才可退款,引起事主不滿而投訴。她認為就該類型個案,如客人已決定退款並辦好手續,應在4至6周內完成退款。
不應就消費者轉另一目的地收附加費
黃鳳嫺表示,該航空公司已承認在航班處理上有紕漏,認為公司在退款方面要快速,否則會引起二次投訴。如果消費者要轉至另一目的地,不應被收取附加費。另外,公司在發放訊息及聯絡時,要迅速及能夠回應消費者。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