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昨審理一宗涉及牧師的物業糾紛案時,主審的暫委法官林定國(圖)開庭時稱,接獲一名與案無關的大律師發出電郵,內容是為被告抱不平,希望法官作英明判斷。原告一方質疑有關行為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要求安排另一法官重審案件,法官最終接納申請。
案中3名被告依次為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其妻劉俠英及小姨劉俠賢。案情指,現年80歲的曾繼才在十年間,誘使現年72歲的原告人黎驍敏,將名下一個市值1,900萬元的跑馬地物業轉至曾名下,又騙取原告460萬元;曾繼才則辯稱物業是黎的贈禮。案件原定審訊8日,昨為第6天聆訊,法官林定國開庭時指,昨凌晨1時許收到一個電郵,解釋原告人借貸予牧師是出於好意,又指案件在傳媒報道後或影響教會聲譽,希望法官作英明判斷。林官表示不會理會電郵內容,聆訊可以繼續。
大狀與主審官用同一辦公室
據庭上透露,該電郵來自諸聖座堂一名女高層,她亦是一名大律師,更與林官同用一個大律師辦公室。信中提及,該大律師前日在報章閱讀相關報道後,希望表達個人意見,指被告為人好,案件會影響教會及被告聲譽,更稱「雙方現在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諒解」。
控辯雙方閱讀郵件後,原告一方其後要求案件交由另一法官重審,指該名女大律師並非獨立第三者,試圖利用自己與法官的關係,影響本案聆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即使林官表明不會理會相關內容,外界亦難免對審訊的公正性產生懷疑。辯方則反對申請,認為重審會對被告不公。林官承認自己認識該位女大律師,但已有一段長時間沒有見面。
林官指,於現階段中止審訊,或會影響司法公義;但繼續審理亦可能會造成偏袒觀感,直言做這個決定比判案更難。法官最終決定接納原告申請,案件將由另一位法官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