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3日)8時,港鐵上水站職員報案指,有人將一袋放有懷疑是大麻二酚(CBD)的物品,放在東鐵綫頭等車廂的地上。警員到場,於上水站檢走該袋物品,案件列「發現危險藥物」處理,暫未有人被捕。
CBD產品胡亂棄置屬違法
自本月1日起,CBD被納入受規管危險藥物,即與大麻同屬毒品,進出口、非法製造、管有或服用含CBD的產品,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非法販運(包括進口及出口)及製造受管制物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以及罰款500萬元。
法例生效前,政府曾於10個政府處所放置CBD棄置箱,供市民自願棄置含有CBD的物件,並收集到超過77,400件含有CBD的物件,主要是護膚品、口服油、健康補充品等。政府發言人稱,放置棄置箱主要是避免相關物品被不當丟棄,或落入其他人手上再轉賣,同時不會反對公眾以家居垃圾形式棄掉。但法例生效起,若胡亂棄置,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