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片/蘇文傑攝)
25歲女社工吳穎琳去年帶同一群兒童到迪士尼樂園遊玩時,利用摺傘藏起從店舖偷走的頸鏈、手鏈、頭箍等總值近千元禮品,被便衣女保安尾隨識破。她今日(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4月10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官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候懲。
贓物藏傘內
案情指,吳穎琳於2024年8月25日,在香港迪士尼樂園美國小鎮大街百貨店中拿起兩條頸鏈、一條手鏈和一個頭箍,並到處張望,尤其留意穿着制服的收銀員,此舉引起同在店內的便衣女保安注意,保安遂尾隨被告並仔細觀察。被告之後在店內走動,期間將左手拿着的摺傘鈕扣解開,並鬆開摺傘,隨後將偷取的貨品藏於傘內,後以雙手遮掩摺傘,在未有付款下離開店舖。
吳走到大街上稍作停留,並把贓物放入環保袋,隨後在樂園出口附近與一群兒童會合。她們於樂園內遊玩,之後吳與兒童再次分開。吳獨自走至反斗奇兵大本營安仔玩具箱商店時,左手的摺傘鬆開未有扣上,她隨後行到米奇貨品架前,用右手拿起一個手機殼,並在店內徘徊。待周遭沒有顧客時,吳重施故技,將手機殻放入摺傘後離開店舖。
認貪心犯案
吳其後走入女廁,出來時兩手空空,再從袋中拿出涉案摺傘,然後打開。一直尾隨的女保安和職員上前詢問,吳停頓兩秒後表示願意付款,後跟隨保安至樂園辦公室。當被要求拿出贓物時,吳承認貪心犯案。警方到場後拘捕吳,她在警誡下稱「因為一時貪念,所以偷咗啲貨品,下次唔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