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歲保安員被指自2013年開始,涉嫌趁着與年幼孫女獨處時,不但舌吻女童,更摸孫女胸部及私處。女童向居於內地的父母透露事件後,卻反遭祖父母責難,指「就算做過都唔可以講出去」,而女童父母為了讓女兒可繼續留港讀書,更要她向祖父母下跪叩頭道歉。該保安員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3項非禮罪罪成,押後至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81歲被告T.S.H,被控於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間,在香港一單位3度非禮當時4至10歲的X。
官對女童年幼但承受巨大壓力感心痛
法官王詩麗今日判刑時,狠斥被告為老不尊,行為有異倫常十分可恥,法官指,被告作為女童祖父,年紀較女童大約68歲,他卻違反誠信,濫用女童信任,趁事主父母不在港時「一而再,再而三」犯案,女童無力反抗,形容案情嚴重。報告顯示,罪成後被告仍不認錯,法官批評他沒有反省或悔意。女童的相關報告則指出,女童事後情緒波動,她有自殺念頭,患抑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需要長期接受心理治療。另外,女童須出庭作供,承受很大壓力,一旦被告罪成入獄,又會擔心祖母說她壞話。法官形容她處於兩難局面,年紀如此小就要承受莫大打擊,令人痛心。法官以判囚12至27個月作3罪量刑起點,考慮到量刑整體性,下令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判入獄40個月。
控方案情指,X的父母居於內地,X自2013年始與被告等同住。案發期間,被告乘其妻外出晨運及或與X獨處一室時,用手摸X的外陰及胸部,又吻X及把舌頭伸進X口中,向X指「畀爺爺摸吓,爺爺錫你先摸」。X對有關行為感到惡心及不適。至前年4月,X向老師道出事件,最終交警方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