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勞工處勞工督察懷疑因妒忌兩隻寵物犬更勝自己,先後多次襲擊狗隻,包括用櫈重擊其中一狗隻的頭部,以及故意踩和踢兩隻狗的身體,女友得知後,決定與他分手。他其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並在早前承認控罪,今日(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3星期。裁判官表示,案情嚴重,判監是唯一選擇。
案情指,被告羅家健,被控於2022年7月21日至8月8日,在香港仔鴨脷洲大街某單位,殘酷對待1隻金毛尋回犬和1隻混種狗,引致牠們受到不必要的痛楚,女友因為發現狗隻異常地向被告吠叫,於是起疑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從而揭發事件,被告其後承認妒忌女友「對啲狗好過對佢」,在「唔抵得」下犯案。辯方今天一度求情,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官斥違背女友信任罪行嚴重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指,被告每次襲擊犬隻的時間雖然較短,但歷時多日,屬於長時間殘酷對待動物及重覆犯案,而且用上櫈等作為武器,直斥被告的行為違背當時女友對他的信任,考慮到罪行和情節嚴重性,認為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判監是唯一選擇,然而由於被告背景良好,酌情後判處監禁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