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政治委任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的個人利益申報作年度更新,行政長官李家超的申報無變,與以往一樣申報與妻子林麗嬋共同擁有一個位於油尖旺區的住宅物業和車位作自住,兩人各佔一半權益。另外,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更新申報內容,指妻子持有一個位於中山市的住宅單位作自用,而他亦會使用該單位。他亦申報妻子和家人持有一個位於灣仔區的住宅單位連同兩個車位作出租,由他擔任其中一名按揭貸款擔保人,相關申報內容不變。
許正宇續成「樓王」
司局長當中,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申報的物業最多,共有7個住宅單位,包括在灣仔、中西區,亦有在澳洲、杭州和新加坡的出租和自住單位。至於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則申報沒有持有本地或境外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