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0更新】保安局本周三(3日)嚴厲譴責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等人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袁弓夷為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丈夫袁彌昌的父親,亦即是容海恩的家公。容海恩今日(5日)在報章刊登脫離「爺媳關係」的聲明,事件引起外界熱議。
容海恩署名的聲明以「國之大義 脫離爺媳關係」為題,稱「本人容海恩,作為流著偉大祖國之血的中國人,在國之大義的前提下,基於據國安處稱,袁弓夷先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本人現宣布正式與袁弓夷先生脫離爺媳關係。」
容海恩早前在個人社交平台曾指,全力支持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7條嚴厲依法打擊所有違法活動,以儆效尤。她亦呼籲市民要與任何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或組織劃清界線,切勿以身試法。
執業大律師:登報脫離關係不具法律約束力
究竟登報脫離關係有沒有法律效力?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向本報表示,一般而言,在報章刊登聲明其實不具法律約束力。他稱,只可當作一個意向的表述,以及日後第三方評核他們關係的其中一個指標,「登報嘅目的只係要話俾全世界聽,我同嗰個人已經脫離關係,以後嗰個人做嘅嘢與我無關」。陸偉雄續說,若日後有人質疑他們的關係,這份在報章刊登的聲明可以成為有力的證據,證明你有強烈欲望及意向和他人脫離關係,但他重申這份聲明不具法律約束力。陸偉雄指,假若真的要在有法律約束力下與他人脫離關係,欲脫離者需到法庭申請及作出聲明,並簽署具法律約束力的協定,才能真正達到有法律約束力的脫離關係。
歐陽偉豪:沒有爺媳只有翁媳
另外,身兼粵語專家的藝人歐陽偉豪(Ben Sir)在社交網站發文,指只有「翁媳」,而沒有「爺媳」,更沒有「爺媳關係」,他直指聲明中提及的脫離「爺媳關係」,就是脫離一個不存在的關係,又形容聲明「行文具離奇詭異文學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