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負責為本港844所資助學校校舍,進行獲得政府非經常性資助的保養和改善工程項目。惟審計署今(26日)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在進行綜合施工檢查方面,有可予改善之處。
資助校舍工程施工期長逾2年半
審計署檢視了在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間所進行的8,601次綜合施工檢查,結果發現在在一些分區,所檢查的施工令數目少於有關規定數;另外,教育局就發現的不滿意個案,向定期工程顧問所發出的1,567份通知中,定期工程顧問延遲提交回覆的個案佔1,128,即約72%。延遲的時間更由1至476天不等,平均為 90天。
而截至2022年10月31日,16%定期工程顧問尚未就個案提交回覆。有關回覆已逾期12至634天不等。而在8,601次綜合施工檢查中,當中有2,666 次是在工程完工後才進行,有違教育局的指引。完工日期與進行綜合施工檢查日期之間,平均相隔82天,最長更可達963天。
教育局17個月內僅抽查一工程
另外,審計署留意到教育局並無按照於2020年8月起生效的指引所訂的規定,每兩個月抽選1個完工項目,或在2022年1月公布的目標 (即每兩個月須抽選 3 個完工項目),抽選工程項目進行質量保證核查。據調查所得,教育局只在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的17個月期間,有1個項目被抽選進行質量保證核查。而在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的5個月期間,僅有3個項目被抽選進行質量保證核查,而相關項目亦全在2022年1月被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