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不及親人!浙江杭州一名姓錢女子,開設的公司拖欠逾9萬元(人民幣,下同)債務,她為逃避還債,竟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改為62歲的父親,將還錢的責任轉移到父親身上,自己則繼續在網上炫富,出外旅遊及大買名牌袋,最後連累無辜的父親被法院拘留15日,才驚覺事件嚴重性,主動聯絡法院還款。
據悉,錢開設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因拖欠員工薪金及涉合同糾紛被起訴,遭法院下令強制還款,法院調查後才發現,該公司旗下沒有任何資產,且公司法人已變成錢父,惟實際控制人仍是錢女。法院遂聯絡錢女,未料對方竟囂張表示,「我已經不是法定代表人了,你們法院拿我也沒辦法」。直至去年底,法院輾轉找到錢父,並依法將其拘留15日,錢女終在今年初清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