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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0 06:00:00

將推低收入青年光房 要有光倡免業主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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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源攝)

(林俊源攝)

以低於市值租金、為低收入家庭提供社會房屋的社企「要有光社會地產」,5年間共推出100個社會房屋;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上圖右三)指,全部租戶在3年期限內經濟改善可遷出,並透露擬於明年初推出低收入青少年社會房屋項目,同時預計有非房屋地產項目服務,並希望政府政策上有配合,如免除業主物業稅。


要有光自2012年推出「光房」、「光屋」計劃,租金定價是市價的兩成至七成,至今超過220個家庭逾550人受惠,每個租戶最長可住3年,但平均2年就便可遷出,3年流轉率達195%,物業續租率為81%。
余偉業指,有15%業主專誠新購物業參加「光房」計劃,預料未來更有上升。他表示,由於參加計劃的業主,即使收取大幅低於市值的租金,但仍然要交物業稅,建議政府扮演「促進者」角色,如透過免物業稅,鼓勵更多業主參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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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稱,希望香港年輕人不用因為住屋放棄人生目標,「要有光」明年初將推出專為低收入青少年的社會房屋,同時提供非房屋地產,詳情稍後再公布,未來目標冀每年推出一個地產項目。


「光房」計劃的首名業主陳恩怡(上圖左三),本身是全職投資者,她指,希望透過計劃在現時扭曲的地產市場幫助有需要人士,5年來共18個家庭受惠,亦希望投資者在投資前了解對社會造成影響。她表示,「光房計劃」除租金回報外,社企還提供一條龍物理管理,讓她可以放心交託。特別購入一手單位用作光房的蕭寶華(大圖左一)表示,自己勤力一點,可以讓很多有需要家庭受惠,擁有更好的人生,這種滿足感是賺再多錢都不能買到。

光房計劃按租戶經濟狀況制訂租金水平。(要有光圖片)

光房計劃按租戶經濟狀況制訂租金水平。(要有光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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