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本周三(20日)接獲報案,指凌晨時份唐德街一商場食肆懷疑遭爆竊,經點算後,發現共損失約4,500元現金。將軍澳警區特遣隊及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相信疑犯與較早前於同區發生的另外1宗「爆竊」、1宗「盜竊」案及1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案有關,涉款共約6.9萬元。人員同日晚上在將軍澳區拘捕一名37歲姓林本地女子,涉嫌與上述案件有關,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呼籲,店主及員工盡量避免於店舖內擺放現金及貴重財物。另外,保安人員需提高警覺,多加巡查以防止竊匪有機可乘。警方亦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不定時進行針對性巡邏。另外,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9、11及17條,「爆竊」、「盜竊」及「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低可被判處超過10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