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過早接觸電子產品或使用時間過長,都會對他們發育帶來不良影響。一項調查發現,小學生使用電視、智能電話和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的時間,與家長使用的時間成正比,甚至高出衞生署建議的每小時不多於兩小時指標。
推算家長每用一小時 孩子用兩小時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去年7至10月以問卷訪問773名小學生家長,發現有關小學生在學習以外,平均每日花4小時看電視、使用智能電話和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假日的使用時間更大增至平均6小時,較家長多一至兩小時,同時遠高於衞生署的建議,即小學生每日不應花多過兩小時用電子產品娛樂。
調查結果顯示,有八成小學生都會用電子產品「觀看網絡影片」、六成用來「打機」。女青按研究數據推算,亦發現每當家長用一小時,其子女使用時間便會倍增至兩小時4分鐘,又指家長給子女用電子產品主要是讓他們「可以放鬆」、「作為獎勵」,以及「讓自己有私人空間」等。
倡家長以身作則改善情況
受訪家長當中,有八成半都表示有監察和控制子女使用電子產品時間,亦會預先提及停止時間,惟家長都傾向以較強硬方式應對子女長時間使用,包括「沒有產品」、「責罵孩子」和「關Wi-Fi」等,以提醒和協商解決只屬少數。
女青總主任(青年及社區服務)郭義聰認為,數據顯示家長使用電子產品的習慣和時間,對子女有密切影響,如家長不想子女沉迷,自己就應做好榜樣,減少用電子產品娛樂、多花時間參與家庭活動,同時避免過早為幼童提供「電子奶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