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各區小販事務隊今日(3日)起,按照實際需要及情況陸續使用隨身攝錄機。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主席區邦添表示,現時前線執勤時並無特別的裝備,當遇到反抗或衝擊,前線員工自行帶備攝錄器材,未必可以作為呈堂證據,部門關注前線人員執勤時的安全,因此加入隨身攝錄機。
區邦添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新增的隨身攝錄機大約有200部,將分發到19區的前線員工,每隊出勤時約有1至2部。他相信於執勤期間,如遇到一些市民有過激行為,會起到警惕作用。他又指,部門早前已簡介如何使用攝錄機,如有突發情況或危險時攝錄,並會向當事人表明會進行攝錄。
無舉證價值攝製起31日後銷毀
食環署指,在執行職務期間,小販事務隊人員會將隨身攝錄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在公開及具透明度的情況下使用。如遇到突發或衝突事件及認為有需要攝錄有關情況時,人員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會在開始錄影前預先告知被攝錄人士,以保障市民和人員的安全及減低工作風險。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以確保不會儲存過量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