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起)機場警區偵緝督察謝浚林、總督察黃孝萱及總督察劉榮基。

伸縮警棍案由去年同期的41宗增至76宗。

網上購買伸縮棍普遍。(網上圖片)
機場警區近年檢獲違禁物品案宗數雖減少,惟今年涉及伸縮警棍案按年增85%,有年僅19歲的新移民女生攜帶警棍出境,冀到法國用作自衛,最終被警方截獲,需罰款兼留案底。本報發現網購平台雖無開宗明義出售「伸縮警棍」,但有出售聲稱可通過安檢的伸縮棍或「甩棍」,警方提醒這些亦屬於攻擊性武器,有合理懷疑事主危害機場安全,有可能觸犯《航空保安條例》。
圖、文:黃嘉儀
網購平台「淘寶」有多款伸縮棍及「甩棍」出售,部分標榜為「防身利器」,有些更看似堅固無比,聲稱「車壓不彎,刀砍無痕」,平則只需20元人民幣便有交易,貴則上千元,惟買家要留意購買後,有機會負上刑責。機場警區偵緝督察謝浚林解釋,若有人攜帶類似伸縮棍出入境,並被警方當場截獲,不論事主是否用作自衛,警方會有合理懷疑作攻擊用途,涉違反《航空保安條例》的違禁物品相關罪行,若循公訴程序,最高罰款10萬元及判囚5年。
機場警區於今年首11個月,有251宗檢獲伸縮警棍及電槍案件,與去年同期相若,然而,當中伸縮警棍案則大增85%至76宗,而電槍案則減少兩成至175宗。其他檢獲的違禁物品還包括防狼噴劑、子彈殼、摺刀及魚槍等。謝浚林稱,隨著美國、泰國等地開設更多靶場,提醒市民不要從外國帶彈殼入境「留念」。
另外,新興玩具「牙簽弩」令人關注其安全性,機場警區今年雖無檢獲牙簽弩,惟於8至9月有兩宗涉及弩的案件,兩名經本港轉機前往外地的外籍女子在寄艙行李分別藏有1支弩和39支箭,以及藏有1支弩和4支箭。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及檢控兩人「無牌管有槍械」,分別罰款5萬元及1,500元。「無牌管有槍械」最高罰款10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