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柏良今日提出口頭質詢,指為落實「無處不旅遊」,泳灘可作為旅遊景點,惟現時42個公眾泳灘只滿足最基本的康樂需要,設施有限,亦難以申請作舉辦活動和盛事,問及康文署有否檢視,從旅遊角度打造獨特的海灘文化,例如增設餐飲設施或提供更多元化的水上體驗活動,從而吸引市民和旅客到訪。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回覆指,康文署積極提升泳灘設施,配合推廣無處不旅遊,將會在合適的泳灘設置打卡位,供泳客及旅客拍照留念。
康文署亦一直有批准不同團體申請在泳灘舉辦不同活動,例如在屯門黃金泳灘和新咖啡泳灘舉行屯門沙灘節等。署方在處理不同申請時,會考慮所需範圍、租用時間、活動的目的和性質、對市民的吸引力和影響等。去年1月至本年11月30日,共批准55個機構的申請,租用公眾泳灘作非指定用途的活動。
康文署會繼續致力優化公眾泳灘的管理、設施和發展,在兼顧市民對康樂服務的需求與水上安全推廣的同時,積極考慮加入旅遊元素以吸引旅客,打造多元化的泳灘設施,使合適的公眾泳灘成為舉辦更多活動的理想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