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署破打假波集團 莊家港乙球隊虎門4人被控
外圍賭博集團夥香港乙組足球聯賽球隊班主,涉嫌以逾24萬元賄賂多名足球員打假波,藉此操縱球隊在2021/2022年球季多場賽事的結果,方便集團經營外圍賭博。廉政公署早前採取行動,落案起訴4人,案件今日(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行動仍繼續,或有更多人被捕。
4名被告分別為外圍莊家姚曉聰(40歲);盧康銘,港乙球隊虎門體育班主兼教練盧康銘(30歲),他亦會以後衛參與賽事;虎門中場球員蘇俊賢(32歲);以及曾效力虎門、俗稱艇仔的外圍賭注中介人黃謙進(32歲)。各被控兩項控罪,包括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串謀詐騙。
案發於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虎門參與由足總主辦的2021/2022年度賽季港乙賽事。足總要求所有註冊足球員均須遵守該會的《道德守則》,包括在所有賽事中盡全力作賽,並禁止球員參與外圍賭博、行賄受賄或「打假波」等不法行為。
虎門2021年度7場賽果疑被操控
廉署調查指,4名被告涉嫌在賽季展開前,商討並協議收購「虎門」,以便不法集團經營外圍賭博,其中盧康銘懷疑在過程中收取6萬元;姚曉聰其後涉嫌操控「虎門」的「打假波」策略,於比賽期間,與蘇俊賢及黃謙進向作賽球員「打暗號」;3人其後向參與「打假波」的多名球員,先後提供逾24萬元賄款,盧及蘇亦以球員身份獲分賄款。虎門在該賽季參與12場賽事,其中7場的賽果懷疑被操控。足總於該賽季末舉辦「聯賽盃」以代替受疫情影響的賽事,涉案人士亦涉嫌繼續操控虎門作賽的4場球賽。
廉署︰辦講座及制指引加強管治
廉署表示,一直透過執法、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的反貪策略,維護本地體壇廉潔,每年均為香港足總職員及各級足球比賽的教練、球員和球會管理人員等舉辦防貪講座,亦推出了《體育總會誠信防貪指南》,協助體育總會提升管治及加強內部管控;另方面緊密協助足總,全面檢視運作程序,包括監察比賽模式、球員及比賽相關人員的管理及行為守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