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佔中發起人戴耀廷,以及葉劍青、石守正共三人,涉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在《蘋果日報》及《明報》刊登六個廣告,以宣傳「雷動計劃」,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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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接獲投訴,稱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徵詢律政司後,今日落案起訴57歲的戴耀廷、55歲的葉劍青及50歲的石守正。三名被告同被控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名,將於周五(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控罪指,三名被告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六個廣告。
廉署調查發現,雞蛋同盟就該三個刊登於《明報》的廣告支付約13.4萬元,並就另外三個刊登於《蘋果日報》的廣告支付12萬元。葉劍青及石守正同為雞蛋同盟董事及該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