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制度維持多年,預算案交代修改制度細節,在住宅物業引入累進制。財政司長陳茂波建議,應課差餉租值為55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差餉續按租值5%徵收;超過55萬元的住宅物業,首55萬元租值按5%徵收差餉,其後25萬元租值按8%徵收,超出80萬元的租值則按12%徵收。
他指,此舉更能反映「能者多付」原則,預計2024/25年度內引入,約4.2萬個住宅物業受影響,佔私人住宅物業的總數約2%,政府收入每年可增加約7.6億元。
陳茂波又提出,考慮到過往擁有多個住宅物業的業主在差餉寬減下多重受惠,2023/24年度起住宅物業的差餉寬減僅限合資格並且是自然人的業主,就名下一個住宅物業申請寬減。按2022/23年度的差餉寬減參照,料可為當局節省約31億元。
對於當局未有限制差餉須由業主繳交,政府消息指,若作此硬性規定,將有約40萬租約要更改,故維持由業主及租客自行訂立。
民建聯認同當局建議符合「能者多付」原則,並相信有助優化政府財富再分配工作,但認為當局建議「有加無減」,亦未豁免退休長者自住物業應繳付差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