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普遍歡迎張舉能的任命。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說,張舉能在司法界任職逾30年,超過一半時間在司法機構工作,具有豐富司法和行政經驗,在司法機構內外都備受尊重,相信他能勝任終院首席法官的工作。律師會在聲明中表示,相信張舉能會承接馬道立的優良傳統,率領司法機構維持本地法治,這點對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發展,尤為重要。
大律師公會表示,張舉能深受大律師業界敬重,深信他定能按照《基本法》的要求,履行終院首席法官職責。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說,對張舉能的印象是較保守,並指對方的重要任務,是能否保住法治制度及整個法治精神,令司法機構可繼續取信於香港人及外界。回歸後的兩位終院法官李國能及馬道立,均有「御用大律師」資格,若張舉能獲委任,將是首位沒有相關資格的首席法官,但梁家傑認為影響不大。
現年58歲的張舉能,曾擔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及上訴庭庭長,處理過多宗矚目案件,包括龔如心爭產案及梁游宣誓案。
初選名單鄭若驊戴啟思上榜
根據行政署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披露,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在考慮終院首席法官人選時,先從156名合資格的名單中篩選,當中包括張舉能、大律師公會主席兼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及律政司長鄭若驊,文件指鄭若驊表示在任司長期間,不希望獲考慮出任任何司法職位的人選,戴啟思及朱芬齡均表明不願意獲考慮候選人,而張舉能則表示願意。
推薦委員會其後審視「長名單」,並列出一份4人的「短名單」,當中只有張舉能願意出任終院首席法官,並符合無外國居留權的規定;委員會參照3項任命準則後,最終議決向特首推薦任命張舉能為下任終院首席法官。